2016年8月8日 星期一

轉知「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辦法」業經文化部修正發布,請遵照辦理!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7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74707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修正之「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辦法」。

附件: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辦法修正條文